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善应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车辆自燃事故
2022-02-23 10:26:53大象新闻·东方今报

2月12日凌晨0点16分,在安阳善应镇大白线与鹤壁交界处的老牛坡,一辆半挂车发生自燃,现场浓滚滚。

善应派出所值班民警魏金福、顾世琦接到报警后,一边与消防大队进行联系,一边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。到达现场时,民警发现车辆车头部位起火,火势伴着浓蹿起数米,情况十分凶险,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,恐怕会发生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。

民警魏金福、顾世琦临危不乱、当机立断,立即对过往车辆进行疏散,拉起警戒线,并带领辅警用灭火器对火势进行初步控制,避免火势进一步蔓延,直至等到消防大队赶来进一步将火彻底扑灭。

由于救援及时、处置得当,本次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,善应派出所民辅警的及时救援赢得了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
在工作中,善应派出所聚焦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全体民辅警时刻守护辖区安,竭尽全力化解安全隐患,用实际行动践行“为人民服务”的宗旨。

公安民警提醒:除了炎热的夏季,在干冷的冬季,车辆自燃现象也不少见,出行前,除了检查发动机舱这种自燃“高发区”,也不要私自改装车辆电路,私自改装的电路容易造成线路短路,同时私装电路往往在线路上难以达到抗高温的能,是车辆自燃的一个重要隐患,车内应当配备好车载灭火器,并注意检查灭火器是否在使用寿命内。在行驶过程中,发现车头冒,应当立即靠边停车熄火,迅速离开车辆,并立即拨打119、110。在火势不大的情况下,及时取出车内灭火器对准明火点扑灭。

关键词: 实践活动 车辆自燃 车载灭火器 头部位起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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